【獎學金】昌益事業群助學獎學金申請(111/9/30止)

申請方式:符合申請資格學生請自行於111年9月30日前寄達新竹市30069公道五路二段417號12樓「昌益事業群」獎學金審核小組收,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
本獎學金發給對象,為中華民國國民,凡家境清寒者,且領有縣市政府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經該主管機關審核認定為低收入戶之戶內成員,且該低收入戶證明之低收入戶成員欄內,列印該名學生之姓名,非鄰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 ),並符合下述條件之ㄧ者:
(1)設籍於新竹、且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含大學、學院、科大、技術學院)日間部(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學生
(2)非設籍新竹、但就讀於新竹公私立大學院校(含大學、學院、科大、技術學院)日間部(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學生,前一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操性成績在75分以上者,均可申請。

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政府核發「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
3.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乙份
4.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證明當學期有學籍者)
5.前一學期在學成績及操性成績單正本
6.申請人本人清晰銀行或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加蓋印章及簽名)
(如符合條件將採匯款方式直接匯入申請人帳戶內)
7.正本資料務必提供正本,否則視為文件不全,不予受理審核

獎助金額
每名每學期最高5,000元整,名額100名(全年上、下學期共計200名),領取獎助學金者需於隔年申報個人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