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111學年度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請(111/10/5止)

申請方式:申請資料請於111年10月5日前繳交至學生活動發展組,並由學生活動發展組統一送件。

申請資格:
(1)依本會發函之大專院校(含五專部四、五年級)學生,不限科系,每校五名為原則。
(2)全台海事大專院校航運相關科系不適用本辦法,請另依本會航運科系助學金申請辦法提出申請。
(3)成績標準: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七十五分以上。
(4)為使資源有效應用,已獲得其他助學金者,請勿重複申請。

申請文件:
(1)申請表正本:請貼妥照片,填寫並簽名。
(2)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
(3)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或清寒證明,如政府機關、村里證或校方證明文件。
(4)若因家庭遭遇重大變故而申請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診證明或其他相關文件。
(5)110學年度期成績單。
(6)111學年度上學期註冊費用單據。
(7)110學年度學期之日常生活綜合表現證明文件,如:參與志願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才藝競賽或個人特殊事蹟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