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申請資料請於111年10月14日前繳交至學生活動發展組,並由學生活動發展組統一送件。
申請資格:
1.凡設籍臺東縣清寒在學學生(不含進修、推廣教育)成績優異,操行或綜合表現成績在80分以上,學業成績符合下列規定,並經政府機關核定有案低收入戶者始提出申請。
2.大專院校平均85分以上。(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級比照高中職辦理)。
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前一學年度學業及操行或綜合表現成績單正本(若繳交影本需蓋就讀學校印信)乙份。
3.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4.學生證影印本。
5.低收入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