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申請資料請於111年10月13日前繳交至學生活動發展組,並由學生活動發展組統一送件。
一、獎學金頒發對象:(已畢業大四學生、研究所、碩士、公費生等無法接受申請)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肄業正式學生(含夜校生)。
(一)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二)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備註】就讀高中職一年級新生,因無高中職成績單,無法申請高中職組部份就讀大學、大專組一年級新生,請用高中職三年級下學期成績單申請C、D高中職組,請檢附大學在學證明書證明目前在學。
二、申請標準:
(一)獎勵部份: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二)獎助部份: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三)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三、獎勵獎學金金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官網:http://www.swallow.org.tw/index.php/fellowship/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