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國立屏東大學校友總會活動經費補助

申請方式:申請本項經費,應填具「補助款申請單」(如附件一)與「活動計畫書(參考格式如附件二)」向本校校友總會提出申請,並於活動前一個月送至本會進行審查。

申請資格:
國立屏東大學在校學生或學生社團均可提出申請。

補助類別與經費:
1.系級畢業展演(每次補助經費上限以新臺幣2萬元為原則)。
2.學生社團展演(每次補助經費上限以新臺幣5千元為原則)。
3.社會關懷服務活動(每次補助經費上限以新臺幣5千元為原則)。
◎非上述補助類別之活動,須另案簽報,陳請理事長核定。
◎每單位(人)每年僅限申請壹次,已申請補助者,不得再重複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