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財團法人臺北市九如禪林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助學金申請(112/1/31止)

申請期限:112年1月31日,以郵件申請(郵戳為憑)。

一、申請資格:
(一)大專校院大學部在學生
(二)通過政府審核資格,已領取111年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且所得級距只限定為第4級獲第5級,且未有不動產土地資產。
(三)最近一學年平均成績達85分以上,或為全班名次前3名。
(四)德行成績80分或甲等以上,無重大不良紀錄(記過及刑事記錄)
(五)本獎學金可每年度申請,入選者如評分同分,以領取過本獎學金者優先。
(六)大專院校就學期間參與公益活動、志工等一項以上並提供證明。
(七)須經過基金會評審委員面談審核。
(八)錄取者須親自參與頒獎典禮領取獎助學金,若無法參與以報名表簽署規定辦理。

二、獎助金額及名額:每名獎助學金新臺幣2萬5,000元,共10名。

三、申請方式:
(一)申請文件:
1.申請表
2.學校證明文件正本
3.最近一學期成績單正本
4.最近一學期德行成績單(無德行分數或等地者,以獎懲紀錄為主)
5.學校獎懲紀錄證明
6.警察刑事記錄證明書(良民證)
7.上年度家庭所得稅申報書影本
8.自傳(包含家庭狀況、成長經過、求學歷程、未來發展方向與自我期許)。
9.參與公益活動、志工等一以上並提供證明。
10.其他個人傑出表現、榮譽證明(此項為加分項目)。
(二)申請方式:
1.備妥上述資料,以紙本寄送至338013桃園市蘆竹區大竹北路90之66號,李右琦收。
2.僅受理書面資料及郵件寄送。
3.申請資料不全者視同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