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112年2月24日止
申請資格:
一、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之日間部許姓學生,學業成績及操姓成績平均達82分(甲等)以上者。
二、核定名額排序:
1.有立案之各地方宗親會(以兩名為限)會員子女。
2.一般宗親子女。
申請辦法:
(一)申請人填具申請書並經院校教(學)務處蓋印證明。
(二)申請人為立案之地方宗親會會員子女,申請書需加宗親會圖記及負責人章。
(三)檢附下列文件各乙份: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應蓋有111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戳,或加蓋註冊組學籍圖章)。
3.註冊繳費證明(學生證無蓋有註冊紀錄者,有蓋者免附)。
4.110學年度(第1學期及第2學期)大學成績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