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申請資料請於112年3月24日前繳交至學生活動發展組,並由學生活動發展組統一送件。
申請資格:
凡在高雄市行政轄區內設有戶籍滿半年以上,現在就讀於各公私立大學日間部(不限設在高雄市轄區內之學校)之碩士生及大學生;或戶籍雖不設在高雄市,但是在高雄市轄區內的大學日間部就讀之碩士生及大學生,符合下列條件者均得提出申請。
(1)最近一學年(110學年度下學期及111學年度上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者。但一年級學生則以上學期的學業成績為準。
(2)最近一學年之操行成績均列為甲等或80分以上者。但一年級學生(111學年度上學期)則以上學期的操行成績為準。
(3)家境清寒且失怙(父殁)者。
(4)除外:公費生及夜間部、假日班、進修班學生不得提出申請。
申請文件:
填寫申請書一份, 並檢附下列文件,於規定申請截止日期前向本會提申請。
(1)最近一學年(110學年度下學期及111學年度上學期)之學業成績、操行成績證明書及在學證明或附有新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印本。但一年級學生則以上學期(111學年度上學期)之資料為準。
(2)最近六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一份(以申請人為主,但需有父殁資料)。
(3)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或社會局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對象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