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營隊活動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如附件)規定,旨揭寒假營隊活動受理申請期間為113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二、本次申請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經費補助:本案補助經費支應項目,以支應教育訓練費(含行前訓練)、保險費、膳費、住宿費、教材教具費、交通費、印刷費及雜支(含防疫物資)等項目為原則。
(二)辦理模式:以實體模式辦理,不開放線上辦理模式。
(三)活動企劃書內容:請各校納入活動目標、預期效益、活動安全評估、活動流程表、活動內容及經費概算表等項目,俾為後續經費審核依據。
(四)依本要點規定,營隊活動服務期間為114年1月1日至2月28日,並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參加營隊之中小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三、本次申請作業包含線上申請及紙本資料函送兩部分,請將「教育部補(捐)助計畫項目經費表」印出核章(務請於經費表「說明」櫚位敘明各項經費單價、數量編列情形),併同「申請案彙總統計表」於113年10月4日(星期五)17:00 前送本校民生校區學生活動發展組,逾期不受理,有任何問題請洽生動組楊先生 087663800 分機1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