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113學年度國立屏東大學學生自治社團及幹部獎學金(申請收件至113/11/4止)

一、本校學生活動發展組收件期間至113年11月4日(一)止,請繳交至民生校區學生活動發展組,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文件:
請勿膠裝;採黑白影印,用長尾夾固定文件
(一)個人:
1.申請表(Word電子檔mail至生動組nseep27@mail.nptu.edu.tw)。
2.前一學年成績單。
3.擔任幹部之紀錄證明(如證書等相關可資證明之文件)。
4.服務期間優秀表現之具體事蹟或貢獻說明及相關證明。
5.自傳
6.學生本人郵局存摺影本。
(二)團體:
1.申請表(Word電子檔mail至生動組nseep27@mail.nptu.edu.tw)。
2.組織章程。
3.前一學年度社團顯著事蹟或貢獻說明及相關證明。
4.當學年度社團重大活動企畫書。
5.申請負責人郵局存摺影本。

三、本獎學金之申請,個人以領取一次為限;團體須隔1年始得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