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 第1學期
📢 期中社團指導老師費 申領公告
核銷區間:本學期第 1 至 8 週社課
⏰ 請特別留意申請時程!
本次未於期限內繳交者,需順延至學期末一併辦理全學期指導老師費申請(第1至16週);若學期末再逾期,將不受理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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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截止時間
115年10月12日(一)起 至 10月21日(三)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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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規範與準備文件
💡 時數上限:每週最多採計 2 小時,每小時500元(指導老師為校外人士,全學期總上限為 28 小時;指導老師為校內人士,全學期上限為5,000元)。
- 授課紀錄表:每週時數最高 2 小時,表單須經由社長與指導老師親筆簽名並加蓋社團公章。
- 社課簽到單及照片:須提供每次社課之簽到單,並附上該次社課的現場活動照片 2 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