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類組:學生活動發展組
一、獎勵對象:
(一)具學籍。
(二)協助生動組業務相關活動之(無支薪)服務學生。
(三)前學年學業成績逹六十分以上,並於在校期間未受懲戒者。
二、檢附資料:
(一)申請表。
(二)學生證影本。
(三)成績單(含操行成績)。
(四)獎懲證明(至生輔組申請)。
(五)出缺勤記錄(至生輔組申請)。
(六)協助生動組業務活動證明(由生動組開立之證明)。
三、申請方式:申請資料請於115年11月5日17:00前繳交至民生校區學生活動發展組(承辦人李小姐 分機12206),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