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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申請(111/9/23止)

申請方式:申請資料請於111年9月23日前繳交至學生活動發展組,並由學生活動發展組統一送件。

本要點 獎助項目如下:
(一)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學。
(二) 生活津貼 。

申請資格:
(一)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族生。但不含各級一年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就讀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
(二)生活津貼: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私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二倍以下。

申請文件:
(一)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1、申請書。
2、學生證影本或在明。
3、申請人或監護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4、前ㄧ學期總平均百分制成績單正本或影(須蓋與相章)。 前ㄧ學期總平均百分制成績單正本或影(須蓋與相章)。
5、領據。
6、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未領有低收入戶或中低入戶證明者,須填寫家庭狀況訪視表。
7、切結書。
(二)生活津貼:
1、申請表及附。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須蓋有當學期校註冊章)或在證明書。
3、申請前三個月內之全戶籍謄本。 (共同生活之直系血親或兄弟姊妹,與申請 人不同戶籍,應一併檢附 )
4、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最近一年度全綜合所得稅清單,擇一檢附。
5、領據。
6、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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