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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彰化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申請(111/9/28止)

申請方式:申請資料請於111年9月28日前繳交至學生活動發展組,並由學生活動發展組統一送件。

申請資格:
1.凡設籍彰化縣滿一年以上之優秀自強學生,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含本會建大大學新生清寒獎助學金),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2.目前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大一學生以高三成績為準),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
3.上述學期成績中有一學科不及格者則不得申請。
4.身心障礙學校學生可不受就讀地區限制。
申請文件:
1.申請書乙份
2.學生證影本(正、反面,且須蓋有本學期註冊章,若無註冊章則請學校出具在學證明)
3.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證明(單)正本乙份)請載明分數並由學校加蓋證明章)
4.六個月內之戶籍謄本工本乙份。(勿附戶口名簿)
5.清寒證明:二擇一
(1)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中)低收入戶證明。
(2)未逹鄉(鎮、市)公所(中)低收入戶資格但家境確實清寒者,可經由學校證明而推薦,但一校至多推薦兩位。
◎申請書及學校證明家境清寒表格可自網站下載:http://www.kenda.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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