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獎學金】新竹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111/9/23止)

申請方式:申請資料請於111年9月23日前繳交至學生活動發展組,並由學生活動發展組統一送件。

申請資格:
1.凡設籍新竹縣六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
2.大專院校學生期成績及操行均在八十分以上者。

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成績證明書。
3.清寒證明。
4.未領取其他機關團體獎助學金證明書。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