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獎學金】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111/10/7止)

申請方式:申請資料請於111年10月7日前繳交至學生活動發展組,並由學生活動發展組統一送件。

申請資格:
凡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之居民,其子女無論就學或外縣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不包括補習、進修夜間部推廣班、建教班建教及在職專班),家境確係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而未享受其他公費或獎助金補者均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申請。
(一)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二)操行成績 (德育或綜合表現 )八十分以上或未有曠課記過之紀錄。 

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前學期成績證明書
3.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4.低收入戶證明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