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屬學生事務處學生活動發展組學生學習助學金經費僱用之學生,僱用資料不須送至本組,請各單位自行辦理!
請確實遵照校長批示意見:「請確實執行,避免未聘先用之情事。」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4年7月16日「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宣導說明會」,請各校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及勞動部「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確立學校與助學生之關係;屬勞僱型者應訂立勞動契約。
二、本校104年9月1日召開學生兼任助理勞健保及勞退基金相關業務事宜協調會議決議,學生學習助學生自104年9月起辦理加保,故修正「學生學習助學金作業要點」。
三、相關資料
(一)本校「學生學習助學金作業要點」
(二)僱用學習助學生相關表單
(為避免未聘先用之情況,請提早於僱用日七天前送出,恕不受理要求當日完成核章之案件)
1.僱用表
(保費整合系統-人員區分請選取A04學習助學生;提供存簿封面影本;僱用期間不可手寫或塗改;外籍僑生須附工作許可證)
註:需使用本校網路開啟網頁
2.勞動契約(一式二份;第一頁甲方請改為用人單位申請人或主管,並須與最後一頁計畫主持人或申請人為同一位)
註:需使用本校網路開啟網頁
3.勞工名卡(每份僱用資料附一份,到職日期為該僱用資料之僱用起始日)
註:需使用本校網路開啟網頁
4.保密同意書(敬請提醒學生遵守個資保護之相關規定)
5.加退保相關表單(請自行送至人事室,勿送至本組)
註:需使用本校網路開啟網頁
(轉知勞動部訊息:受僱學生可主動向工讀單位表明參加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以強化退休生活保障)
相關僱用表單請至保費整合管理系統列印,非屬系統列印之僱用表單不予收件
使用學生學習助學金之經費,計畫代碼為「年度+T0202」(例:113年度為113T0202)
為加速公文傳遞,請協助將第1~4項資料依順序排列並編上公文代號後送至民生校區學生活動發展組,謝謝!
(三)其他相關表單
1.助學生請假申請單 WORD檔
2.助學生離職申請書 WORD檔
3.變更申請表(變更計酬標準、僱用期等,適用於原僱用期間內) WORD檔
4.出勤紀錄表(若有第一僱用單位無法線上簽到退者,可使用此表單)
為配合經費年度核銷,12月份(當年度)出勤紀錄表須於年度最後1天上班日17時前繳交至本組
(1)自108年8月起採線上簽到退,108年10月起僅接受系統列印之出勤紀錄表單;當月完成時數後請至系統列印並繳交至本組
(2)系統列印之出勤紀錄表單,內容不可塗改、簽到退時間須記載至分鐘
(3)若有請特休假,隨當月出勤紀錄表附上請假申請單及特休時數計算明細即可
(出勤紀錄表時數不須加上特休時數,故列印之出勤紀錄表總時數請勿更動)
資料送至本組前請確實檢查無誤後再送出
若學生健保無轉入學校,學校須負擔2.11%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助學金金額*0.0211)
若學生當月助學金金額達基本月薪工資以上,個人也須負擔補充保費
5.保密同意書(由用人單位自行留存)
6.特休相關表單:計算明細表(表單供參)
(1)經本校第一屆第12次勞資會議報告事項,本校勞僱型工讀生得採週年制核計特休假
(2)若有請特休假,請隨出勤紀錄表檢附請假申請單、特休時數計算明細等相關資料
四、出勤紀錄表及勞健保(加/退保)申請書正本分別由本組及人事室辦理相關作業,其他正本資料交由用人單位自行管理。
五、相關網站
勞健保費用試算及相關業務專區https://pers.nptu.edu.tw/p/412-1017-7333.php?Lang=zh-tw
人事室專、兼任助理專區https://pers.nptu.edu.tw/p/412-1017-13075.php?Lang=zh-tw
保費整合管理系統https://hrs.nptu.edu.tw/ (註:需使用本校網路開啟網頁)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懶人包)https://www.bli.gov.tw/00207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