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財團法人文殊文教基金會優秀清寒學生獎助金申請(111/10/24止)
申請方式:申請資料請於111年10月24日前繳交至學生活動發展組,並由學生活動發展組統一送件。
(一)申請資格:
1.本學期尚未領取其他獎學金之在學學生(須由學校蓋章證明)。
2.未享受公費待遇者。
3.家境清寒者(孤兒或單親家庭或持有政府低收入戶證明者)。
4.前一學期學業成績7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
(二)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1.申請書乙份。
2.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乙份。
3.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加蓋未領其他獎助學金證明章)。
4.清寒證明或其他文件。
5.家庭成員名冊:註明年齡及就讀年級或目前職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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