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台北市不動產代銷經紀商業同業公會111年度教育獎助金申請(112/2/3止)
申請方式:
一、報名期限:111年12月20日至112年2月3日止。
為確保參加申請者公平性,請務必於報名截止前完成所有報名程序﹙包含視頻影片及申請資料之完整提供﹚。因此,籲請申請同學們盡量提前完成報名手續,並保持與承辦單位之密切聯繫;如申請資料不完整或報名影片內容有誤,應在報名截止前補正完畢。
二、報名程序:
﹙1﹚於初選報名截止前﹙112年2月3日﹚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獎助金申請資料至公會信箱﹙trema.tpe@msa.hinet.net),並來電確認是否投遞成功。
﹙2﹚申請資料:介紹自己參加獎助金申請作品的影片﹙三分鐘以內﹚,內容包含報名同學自我介紹、就讀科系〈所〉專長及學習成果與作品﹙尤以不動產建築產業與廣告行銷相關之論文研究、建築模型、視覺傳達、數位媒體、室內設計等之內容﹚,同時應檢附電子檔資料﹙請參照第柒點申請附件內容﹚。
﹙3﹚報名初選之視頻影片內容,表達方式不拘。
﹙4﹚影片上傳方式:上傳至個人YouTube頻道,隱私權點選為「不公開﹙僅知道網址的才能觀看﹚」。
﹙5﹚如係二人以上或集體創作作品,敬請特別說明,並派隊長一員為聯繫窗口。
﹙6﹚無論何種類型的作品,均需為同學自行創作。
申請資格:
一、邀請公私立大學、大專院校日間部、研究所,依本會指定之不動產代銷產業及廣告行銷相關科系之學生﹙本國籍﹚,得依照本簡章申請獎助金。
二、申請本獎助金時,應檢附前一學年成績單、操性成績單及低收入戶證明﹙無則免附﹚。前項之低收入戶係指依法核定之低收入戶,其證明須為戶籍所在地之主管機關核發,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列為加分項目,惟額度得由評審委員視申請人數決定之。並應同時符合下列標準:
﹙1﹚學業成績:110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分數在八十分以上者。
﹙2﹚操行成績:110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分數在八十分以上或均在甲等以上者。
﹙3﹚研究生學籍成績、指導教授推薦函一份。
三、已申領過本會獎助金者,不得重覆申請。
.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