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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112-1清寒獎助學金」申請(112/3/31止)

申請資格
1.本國籍各院校大學部或獨立學院之學生(不含五專、研究所、夜間部、推廣    教育部、進修部及空中大學),未享有公費待遇,或享有其他類似之特殊境遇性質之獎學金,且確具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事實者。
2.前一學期學業成績80分以上及操行成績75分以上,且未曾有因故意行為,遭記警告以上懲處記錄者。

繳交文件
1.申請表正本1份
2.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影本須蓋有學校章戳,若成績為優、甲等者請向學校申請原始成績)。
3.清寒證明文件1份;若因家庭突遭變故而申請本獎助學金,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或由村里長出具記載變故事實之證明文書。
4.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須蓋當學期註冊戳章)。
5.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印於同一頁)。

申請方式
請於1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將申請資料自行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地址:105411台北巿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10F
收件人: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收
聯絡電話:02-87873798分機305

※本公告若有未盡之處,請詳閱是項獎學金辦法及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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