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申請(112/3/24止)
申請方式:申請資料請於112年3月24日前繳交至學生活動發展組,並由學生活動發展組統一送件。
申請資格:
設籍桃園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 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 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就讀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
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學生證影本或在明。
3、申請人或監護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4、111學年第1學期總平均百分制成績單正本或影(須蓋與相章)。 。
5、領據。
6、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未領有低收入戶或中低入戶證明者,須填寫家庭狀況訪視表。
7、切結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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