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申請資料請於112年3月31日前繳交至學生活動發展組,並由學生活動發展組統一送件。
申請資格: 1.凡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含夜間部、補習、宗教學校及研究所)。 2.大學院校應屆畢業生除外,學業總平均在70分以上。 3.操行成績乙等以上。 4.未曾申領同性質獎助學金者。 4.未領有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者。
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111學年第1學期成績單正本。 3.住居所在地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另附有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證明者,優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