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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嘉義市嘉女獅子會清寒獎助學金受理申請(112/3/31止)

申請方式:申請資料請於112年3月31日前繳交至學生活動發展組,並由學生活動發展組統一送件。

申請資格:
1.凡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含夜間部、補習、宗教學校及研究所)。
2.大學院校應屆畢業生除外,學業總平均在70分以上。
3.操行成績乙等以上。
4.未曾申領同性質獎助學金者。
4.未領有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者。

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111學年第1學期成績單正本。
3.住居所在地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另附有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證明者,優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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