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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公告】114學年度社團指導老師開始申請(114/6/6截止)

說明:

1.社團請於114年6月6日17:00前,填送下學年114學年度之「社團指導老師資料表」至民生校區學生活動發展組。

2.社團指導老師資料表由本組彙整後, 經由學生活動發展組組長及學務長審核後,陳請校長核聘,聘期1年。

[注意]

*未如期送交者,不予聘請指導老師,亦無法核銷社團老師指導費用。

*逾期不受理。

 

國立屏東大學學生社團暨學會指導老師聘任要點

國立屏東大學學生社團指導老師聘任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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