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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財團法人文向教育基金獎助學金會申請(111/9/19止)

申請方式:申請資料請寄至407台中市西屯區惠中路一段88號10樓之1 財團法人文向教育基金會 收

申請資格:
1.設籍彰化縣永靖鄉。
2.申請清寒生獎學金應檢附低收入戶證明(請向鄉公所申請)。
3.現就讀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大學之學生,不包含研究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在職班、進修部、產訓班、假日班、學分班及公費生。
4.成績標準: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八十五分以上,且操行成績達八十五分以上者;成績以五等第標示者,其轉換成績達八十分以上者(五等第成績以教育部訂定之標準計算轉換分數)。成績證明以申請時間的前一學年為評估依據。

申請文件:
1.申請表及自傳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低收入戶證明(僅申請清寒獎學金者須提供)
4.在學證明(須蓋校章)/學生證(須蓋註冊章) (擇一提供)
5.學年(含上下學期)成績單
6.1吋大頭照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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