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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財團法人鄭豐喜文化教育基金會申請(111/10/15止)

申請方式:敬請於10月15日前自行郵寄至財團法人鄭豐喜文化教育基金。(寄件地址:10570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230號14樓之3)

一、「鄭豐喜〈研究所/大學〉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1.年齡35歲以下。
2.在職進修班(季節班)不受理。  
3.本年度已畢業者不得申請,考上研究所請重新申請。
4.須具下列人士推薦函:
   a.申請學生校方師長或教育主管機關。  b.本會董監事及贊助人
5.願參加本會「鄭豐喜同學會」。
   宗旨:積極團結歷屆受獎助學生,為推動無障礙環境及共同協益而努力。
6.願參與本會所指定相關公益事務之義工
  (去年參與本會活動之義工時數,請在申請表中勾選。)
7.願尊重「獎學金頒獎典禮」的意義與精神,受邀參加典禮同學,不得缺席。
8.獎(助)學金申請者同意本會公佈錄取及受認養名單於本會官網、社群媒體、雜誌等,以昭徵信本會公益慈善支出。

(二)申請應備文件
1.填具申請書乙份。(請記得在表末本人親筆簽名,若無法親簽,請蓋章。)
2.身份證、身心障礙證明、學生證(須蓋111年註冊章) 正反面影本。(學生證若無註冊章,請加附在學證明。) 
3.成績單正本。(110學年度上/下學期,若用影本請重新加蓋校章,如未加蓋校章或塗改者,將不予受理)本年度新生以入學考試成績單(正本)受理。
4.推薦書乙份。(申請書上推薦保證人應一同填具,並親筆簽名)
5.全身彩色生活照2張(各異)~申請人最近照片(需看到正面)顯示障礙狀況,凡不提供或照片中看不出障礙狀況、証件用大頭及半身照片,不予受理。
6.社福論文: 論文題目及引言請看附件或至官網下載
7.自傳乙份 (敘述家境狀況及障礙原因和成長歲月,此與清寒程度評比有關)
8.生涯規劃報告(敘述對未來的規劃、學習計畫、回饋社會計畫)
※第6、7、8項之優劣(每篇文章至少1500字以上),影響學業成績評比等級。
本會保留選擇優良作品,刊登本會出版物之權利。
※第6項社福論文,優良者將另頒「論文獎」。論文評分亦將影響社會責任評比等級。
論文獎」獎金:特優奬1萬元(1名);優等獎2千元(人數不限);佳作獎1千元(人數不限)
※已申請過的同學第7、8項可免繳,但請附影本(註明原呈送年度),否則視同缺件。     
PS.要重寫亦可
※請按申請應備文件順序放置整齊,感謝。

二、鄭豐喜肢障者家庭子女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1.肢障者子女,係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障別為肢障者,障礙程度為中度、重度、極重度之子女,就讀大學、專科、高中、國中、國小者,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具有學籍學生,在法定修業年限內予以獎助。
2.肢障者的親人子女或未經法院認定者(如:非親生子女、領養子女等)不受理。
3.肢障者的子女於求學過程中逢肢障者父母往生,本會專案受理申請。
4.高中以上子女應參與本會所指定相關公益事務之義工,否則降等發放獎學金(去年參與本會活動之義工時數証明,請在申請書中勾選,決審加分)。
5.受邀參加頒獎典禮家庭應遵守本會獎學金意義與精神,不得缺席,至少一位代表家庭出席,否則喪失申請資格取消獎學金。
6.獎(助)學金申請者同意本會公布錄取及受認養名單於本會官網、社群媒體、雜誌 等,以昭徵信本會公益慈善支出。
(二)申請應備文件:
1.填具申請書乙份。
A.每一空白欄位需詳細填寫確實資料,需簽名者一定要記得簽名。若無法親簽,請蓋章。
B.證明人為(村)里長以上或子女學校老師,推薦者應親筆簽名。
※(村)里長:實際居住地之(村)里長簽名,並請附〔當選証書〕影本。
註:里長拒絕協助時,請報知本會向所屬縣市政府社會局備案。
※老師:其中一位子女學校老師簽名,並請附〔教師識別證〕影本。
2.家境調查表。請務必詳填,並附相關證明(例中低及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3.申請人身份證、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確認是肢障中度以上)
4.戶籍謄本。請繳交時效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可於就近之戶政事務所申請。)
5.全身彩色生活照1張~申請人(肢障者)本人最近之照片顯示障礙狀況,凡
不提供照片或照片中看不出障礙狀況者、証件用大頭及半身照片,不予受理,不退件。
6.在學子女學生證 正/反面影本。
  申請人所有在學子女之學生證,須蓋有當學年當學期之註冊章。學生證若無註冊章請加附在學證明。 (如現在申請,須繳蓋有111學年第1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
7.在學子女學年成績單正本(上/下學期)。
  申請人所有在學子女之成績單(110學年度上/下學期)。如換新學校請回原學校申請(若附影本請重新加蓋校章,如未加蓋校章或塗改者,將不予受理。)
8.家境狀況敘述。請簡述家庭背景、父母障礙狀況、家庭成員、經濟狀況等,請勿離題否則予以退件。敘述文字至少600字以上,由申請人或其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者填寫。(至少繳交一篇)
9.自我查核表。所需備審資料請檢查勾選後貼於信封上。
※於申請期限內,按 申請應備文件順序 放置整齊,以掛號郵寄至本會。
※特別聲明:貴家庭子女若已領有其他機構獎助學金(含教育部(局)獎助)應在申請表格上詳填報本會;填寫不實,不予發給或追訴返還已發獎金。
※第3、5項需申請人(肢障者)本人之資料,若夫妻同為身障者都須一起附上。

申請相關附件請自行至財團法人鄭豐喜文化教育基金會網站下載:https://www.cfh.org.tw/?page_id=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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