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獎學金】新竹縣政府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112/3/24止)

申請方式:申請資料請於112年3月24日前繳交至學生活動發展組,並由學生活動發展組統一送件。

申請資格:
凡設籍新竹縣6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應合學習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者。

申請資料
1.申請書。
2.成績證明書。
3.清寒證明。

※本縣原住民清寒優秀學生,除按第二條及前款規定辦理外,得從寬擇優核獎。擇優增加名額本縣五峰鄉及尖石鄉之國中及高中學生三名,大專院校學生一名;關西鎮國中學生一名,高中學生三名,大專院校學生一名。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