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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國立屏東大學林真理同學清寒獎(救)助學金(112/4/14止)

一、本校學生活動發展組收件截止日期至112年4月14日 (星期五) 止,繳交資料不齊全不予受理
二、申請資格:
(一)凡本校學生(僑生)學業成績七十分以上(僑生六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體育成績六十五分(殘障同學免計體育成績)以上,均可檢附低收入戶證明(僑生免附)及申請書(含前學期成績),於規定期間內提出申請清寒獎助金。
(二)學生因車禍、疾病、受傷或家庭發生重大意外事故之學生,由導師隨時提相關證明,依本校學生急難救助金實施要點辦理。

三、繳交資料:
(一)申請書
(二)111學年第1學期成績單
(三)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四)低收入戶證明
(五)存摺封面影本

詳細獎學金辦法及申請資料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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