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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111-2學期屏東大學學生比賽成績優良獎勵(申請收件至112/4/28止)

一、本校學生活動發展組收件截止日期至112年4月28日(星期五)止,繳交資料不齊全不予受理
二、繳交資料:
(一)申請書(須導師及系主任核章)
(二)代表學校參賽證明(須推薦老師核章並蓋單位章)
(三)獎狀影本(須載明本校校名)
(四)參賽隊伍或參賽者名單
(五)領取證明單(限團體組繳交,個人組不須繳交)
(六)學生本人郵局存摺影本(團體組由代領學生提供)
團體組 (五)(六)資料須為同一位學生
詳細獎學金辦法及申請資料請參閱附件

◎依據國立屏東大學學生比賽成績優良獎勵要點第二點本要點獎勵各項比賽係以國內外政府機關主辦、委辦之各項競賽為原則,非屬前述之重大比賽,應由推薦單位於參賽證明詳註意見並檢附賽事相關資料,以供審核。
◎111年度第1次學生就學獎補助審查會議於111年6月24日決議事項:代表學校參賽證明應於參賽事前提出申請核准,並於申請本獎勵金時隨附佐證,以供審核,未依規定提出參賽證明者不予以通過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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