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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財團法人陳忠陳葉蕊文教基金會清寒獎學金申請(112/5/3止)

申請方式:申請資料請於112年5月3日前繳交至學生活動發展組,並由學生活動發展組統一送件。

申請資格:
家境清寒、學行優良之高中(職)及大專學生。
(一)家境清寒--係指低收入戶、父或母身心障礙、家庭遭遇變故或持有鄉鎮市(區 )公所核發之清寒証明書者。
(二)學行優良--係指學業及操行成績分別各有80分以上
3.成績認定 :
(1)一年級新生以第一學期成績為主。
(2)二年級以上學生,以前一學年下學期及本學年上學期成績為準 。
(三)僑生、夜間部(含補校)、研究生及大專應屆畢業生恕不受理申請 。
(四)申請學生之年齡限制:25歲以下。

申請文件:
1.申請表一份。
2.兩學期成績單。
其為一年級學生,請附上學期成績單;如為二年級以上學生,請附本學年上學期及前一學年下學期成績單;
3.全戶戶籍謄本。
4.其它足以證明清寒之文件(諸如低收入戶、父或母之殘障手冊等)。
5.申請學生之自我介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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