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獎學金】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112年度全國農業金庫獎學金」申請(112/5/15止)

申請方式:申請人將前項備審資料依序置入信封後,於112年5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寄出,以利後續作業。

申請資格:
受理對象如下:
一、目前就讀學士班三、四年級;碩士班:一年級。
二、若申請者為學士班四年級學生(無論是否就讀相關系所),限已考取相關系所碩士班者,始具申請資格。
三、限本國籍在學學生申請;延畢生以及進修學士班、碩士在職班學生不得申請。
申請資格如下:
一、成績審查標準期間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無任何學科不及格。
二、成績審查標準期間之學期操行成績達八十分以上,且無懲處紀錄。
三、就讀系所二位教授推薦。
四、無領取其他相似性質之獎學金。
五、符合上述資格者,如為農家子弟(農會正會員或漁會甲類或乙類會員之直系親屬者)及低收入戶者,請檢附相關證明,評選時將予以考量。


申請文件:
一、「全國農業金庫獎學金申請表」乙份。(如表一)
二、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如表二);學士班四年級申請者請檢附考已取相關系所碩士班證明文件。
三、近二學期之成績單正本乙份(含學業成績平均分數,學校使用GPA者亦可),並加蓋學校印信。
四、獎懲紀錄證明。
五、自傳(如表三)。
六、教授推薦函二份(如表四),分別請推薦教授密封並於封口處簽名,交申請學生連同其他申請資料一併寄出。
七、如為農家子弟(農會正會員或漁會甲類或乙類會員之直系親屬者)、清寒家庭、低收入戶者,請檢附相關證明乙份。
八、特殊表現之證明,如專利或專業證照等。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