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社團公告】113學年度社團指導老師開始申請(113/6/7截止)

說明:

1.社團請於113年6月7日17:00前,填送下學年113學年度之「社團指導老師資料表」至學生活動發展組。

未如期送交者,不予聘請指導老師

 

2.社團指導老師資料表由本組彙整後, 經由學生活動發展組組長及學務長審核後,陳請校長核聘,聘期1年。

 

國立屏東大學學生社團暨學會指導老師聘任要點

國立屏東大學學生社團指導老師聘任申請表

瀏覽數: